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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艺术表演人才声乐专业认证培训 |
| 招生简章(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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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2007年度艺术表演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创新艺术表演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完整、科学的艺术表演人才能力水平认证体系,客观、公正地对艺术表演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进行评价,2007年起上海市人事局职业能力考试院、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化人才认证中心和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将共同对本市从事及即将从事演艺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并授权上海银都艺员进修学校进行考前培训。
一、培训目标:
1、系统掌握声乐表演所需的基础理论和表演技能,明确声乐发展方向,提升职业文化素养和审美水平,为社会输送具有演唱技能的专业人才。
2、挖掘个人艺术灵感和表演天赋,快速提升个人演唱技巧和水平。为志愿报考此次认证及报考艺术院校者提供专业的强化培训。
二、培训专业: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
三、招生对象:
1、正在从事艺术表演的职业人员。
2、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合唱团优秀团员。
3、有志于投入演艺职业发展的各社会人员。
4、近两年在国有专业文艺团队从事艺术表演者。
四、培训科目
1、专业课:乐理、视唱、练耳、综合演唱、演唱表演。
2、理论课:艺术概论、职业道德建设、文化政策法规。
五、考试时间:2007年11月10日
六、上课地点:巨鹿路700号
七、上课时间:业余制
八、报名日期:即日起(额满开班)
九、咨询电话:62472873 62894416
十、考核发证:
认证考核内容:文艺理论和专业测试。认证考核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发证。考核合格者由上海市人事局编制的《上海市艺术表演专业技术水平合格证》
十一、证书价值:
获证者可以进入上海职业演艺人才库,符合条件者可以加入上海演艺工作者协会成为正式会员,由艺联提供职业推介、权益保障和办理居住证等人事服务。
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
上海银都艺员进修学校
二00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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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7-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