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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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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浦东新区、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专利纠纷案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除外):
1、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非涉外、非涉港澳台案件;
2、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3、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二)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1、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1、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案件。
2、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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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6-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