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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律知识问答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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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赵是一名影视演员,最近接拍了一部电影,但当小赵签约时,却发现合同的甲方,即用人方写的是某某电影摄制组的名称,而不是影片的制片方,这使小赵的心里有些疑虑。
小赵:我与摄制组签订的合同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答:小赵应当和制片方签订合同,因为电影摄制组是一个临时组成的工作机构,是没有法人资格的,而没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是无法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今后,一但小赵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小赵是不能依自已与摄制组所签的合同向影片的制片方主张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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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6-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