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权益保障   |   职业推介   |   人才认证   |   从业自律   |   培训教育   |   演艺市场   |   入会申请
    艺联维权及监督投诉热线:62562669  [  2008年6月27日]            请关注“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影视推介项目规程(试行)”  [  2008年6月27日]            请关注“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影视推介项目成员服务准则”  [  2008年6月27日]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让我们永远铭记这一刻。愿逝者安详,生者坚强。  [  2008年5月22日]            2008年度非本市户籍优秀演艺人才申办上海市户籍工作正式启动  [  2008年5月15日]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 >> 服务指南 >> 户籍办理 >> 服务指南正文
热门文章
  • 没有热门服务指南
  • 关于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会员作为人才引进
    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办法(试行)

     

    一、目的

    营造文艺人才创业和就业的良好环境,吸引全国各地、乃至境外优秀演艺人才向上海集聚,不断繁荣和发展上海的社会主义文艺事业。

    二、申请对象

    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艺联”)会员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上海市文化人才开发专项目录》所列对演艺人才的能力需求和经历业绩;

    2、一般应具有专业艺术院校大学本科学历;

    3、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在省部级以上各类艺术大赛中获奖;

    4、无不良职业诚信记录;

    5、经艺联专家小组评定并推荐。

    6、特别优秀的、有发展潜力的紧缺人才,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办理程序

    1、要求办理上海户籍的艺联会员向艺联提出书面申请;

    2、艺联报市委宣传部审核;

    3、市委宣传部送市人事局审批。

     

    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

     

    更新时间:2006-2-28